一、顺德外地老年人优待证怎么办理
在顺德外地的老年人,需要办理当地的居住证,然后再去相关的老龄办去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二、办理老年人优待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小一寸近照一张(相片底色为红色)
4、非本市户籍老年人:提交本人身份证、小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底色为红色)和在佛山市居住地流管服务站办理的、证明已在本市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广东省居住证》
5、港澳台老年人和老年归国华侨:应当提交有关身份证明(港澳老年人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老年人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老年归国华侨提交中国护照)、小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底色为红色)和在佛山市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证明已在本市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三、法律依据
1、《优待证》按照规定式样制作,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
2、《优待证》发放情况,由各市、县(市、区)老龄办在当地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更新,以接受社会监督。
3、《优待证》仅限老年人本人享受优待时使用,持证人根据《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
4、本省老年人因遗失、污损等原因,要求补办或更换《优待证》,非本省户籍老年人申领《优待证》,应缴纳证件工本费。
5、违反本规定,转借、冒用、涂改或者买卖《优待证》,情节轻微的,由发证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由发证部门收缴《优待证》,并取消其享受优惠待遇的资格;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老年人去世或户口迁出本省后,发证部门要及时注销其持有的《优待证》。
7、老年人交回和收缴《优待证》,发证部门应当登记后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