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在量刑时,犯罪分子有从重处罚和从轻处罚情节的,法院不能简单将两者抵消,而是要结合具体的案情、从重从轻处罚的程度进行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刑量刑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来定的:
犯罪嫌疑人有从重处罚情节的,适当加重刑罚,有从轻处罚情节的,相应从轻处罚,两者并不矛盾。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刑罚》等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可以获得从轻处罚的常见情节有:
1、未成年人犯罪的。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2、聋哑人、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有自首、坦白情节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5、有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6、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宽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可以获得法院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很多,不限于上述的情形。而且案件不同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也不同,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