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达到较大的,用于非法活动或者超三个月不归还等情形,构成挪用公款罪,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经领导批准,立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的行为。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的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除外。检察院立案侦查案件主要是行政公职人员相关犯罪:第一类是腐败案件,包括贪污、受贿等。第二类是渎职。第三类是公职人员侵犯他人合法人身权利或民主权利,第三类案件中,侵犯民主选举权利的人的身份很重要,如果是公职人员,则应当由检察院立案侦查,但如果是非公职人员,则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