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低保包括什么补贴

一、成都市低保有哪些补贴

最低保障金、低保户的就医、就学、住房、取暖等补贴,享受临时救济等等。

1、低保金

2、就医:申办低保的同时,低保户会领到一张医疗卡,有病住院会享受相关减免,患有大病的还会享受大病医疗救助或二次医疗救助。

3、就学:就是说地阿伯户家庭的学生要享受学费的部分减免。

4:、住房:目前只有无房的低保户在外租房的会享受一定的租房补贴。

5、取暖:享受取暖费的部分减免。

6、临时救济:由国家统一的临时补贴,比如菜价上涨国家会统一下发菜金补贴。再有就是天灾人祸等临时性的由当地民政部门发放的个别补贴。

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二、低保金标准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7年11月起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调整幅度

(一)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和郫都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630元。

(二)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和蒲江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560元。

2、资金来源

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所需资金除中央、省财政安排外,由市、区(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3、有关要求

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市委、市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

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工作圆满完成。

本通知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9、有在校学生的家庭,应提供子女就读学校证明;

10、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相关主题

相关新闻

2020成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成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下发相关通知规定,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城区确定,不同城区标准不同,具体如下:1、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成都天府新区:家庭月人均收入550元;2、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龙泉驿区和郫县:家庭月人均收入500元;3

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调整幅度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和郫都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63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和蒲江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560元。

四川成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成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下发相关通知规定,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城区确定,不同城区标准不同,具体如下:1、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成都天府新区:家庭月人均收入550元;2、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龙泉驿区和郫县:家庭月人均收入500元;3

四川成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0

一、成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下发相关通知规定,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城区确定,不同城区标准不同,具体如下:1、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成都天府新区:家庭月人均收入550元;2、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龙泉驿区和郫县:家庭月人均收入500元;3

北京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怎么算

一、北京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怎么算截止2019年2月,北京调高城乡低保标准至家庭月人均1000元。为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得到提高,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具体为:城乡低保标准从2017年的家庭月人均900元增加到1000元,城乡低

2020合肥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2020合肥公租房申请条件1、户口方面: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人均居住面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请。年龄方面: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单身家庭提出

郑州怎么申请廉租房

一、郑州怎么申请廉租房符合郑州市公租房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须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领取《郑州市公租房申请表》如实填写,交由户籍所在社区或居住地社区受理,之后交由街道办事处、市民政部进行初审、复审。审核无异议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核准并备案,备案结束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发放资格

申请临时救助的原因有哪些

申请临时救助的原因有哪些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申请临时救助的原因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

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怎么办

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怎么办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由相关部门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部门发现特困供养的人员可主动办理供养申请吗

部门发现特困供养的人员可主动办理供养申请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主动为其依法办理供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
2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