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吊车上牌流程
1、车主持购车发票的报税联和汽车质量合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户车辆需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公章),到车辆购置税办公厅购买车辆购置附加税。
2、办理完车辆购置附加税后,车主就可以携带办理车辆购置附加税的相应手续和购车发票的注册登记联、汽车质量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必须使用A4纸复印)到车管所投递资料,审批挂牌了。
3、到达车管所后,先领取一份新车入户登记表(公车需加盖公章),并且在其上面准确无误填写车主与车辆的相关信息(有专人指导),然后排队递交。
4、对车辆进行外部检测,核对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车辆型号等。
5、车辆进行外检后,到共保大厅办理车辆相关保险(交强险和其他商业保险)。
6、办理完车辆保险后,在注册大厅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7、在大厅交付车船使用税、道口费、车辆行驶证、车辆牌照等相关费用。
8、交付相关费用后,车主就可以开始在电脑上随机选取自己的车牌号码了。
9、选择完车牌号码后就可以进行牌照安装了。
10、安装好新的车牌,必须对新车进行拍照存档。
11、喷印玻璃防盗号,领取尾气排放合格证。
12、在车管所办理的最后一道程序为领取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产权证)。
13、车主携带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税完税证和车辆登记证书到车辆购置税办公厅领取购置税本。
14、车主凭借购车发票的注册登记联、车辆行驶证、附加税本、车辆登记证书到养路费征稽处登记并缴纳养路费。
二、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情况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4、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5、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6、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7、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8、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9、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10、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