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该案件已经被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立案,从而引发广大网友的关注,起诉人甚至在网络上发了截图,证明两部电影的相似之处,对于是否存在抄袭行为,目前谁说了都不算,要等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才能确定。
该案件体现了我国公民、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是越来越重视的,电影抄袭在我国并不是第一次出现,而预防抄袭行为的发生,最为重要的就是加大查处力度,并且要从重、从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第五十条 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人民法院处理前款申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九条的规定。
对于影视剧的真正版权人,其实要是没有特殊规定,一般是属于电影制片人。这一点,可以从电视剧的片头片尾中看到,那上面有多个署名,其中就是制片人的。要是你们就版权有特殊约定的,会在电影在拍摄之初签订合同,合同中规定谁有著作权谁就有。如果是这种的,就可以要求看合同,确定最终的版权人。
如果发现影视剧被盗版了,就是一种擅自使用的行为,属于侵权,影视剧的真正版权人可以按照下面的途径维权:
1、双方自行调解
影视剧版权被侵犯,被侵权人可以自行调解,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导致被侵权人名誉受损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通过各种合法方式恢复名誉。
2、到法院起诉
如果侵权人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功,被侵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不过,在这里需要注意地是,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在我国,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主要方法如下:
1、影视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如合理的许可使用费,权利人为维护权利的合理开支(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交通差旅、文印等);
2、盗版影视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如销售所得、 营业利润、净利润等。
3、法定赔偿,就是当影视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没办法确定的时候,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确定赔偿数额。不过,一般就是从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