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一定的情形下,仲裁员是需要回避的,例如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三十四条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
实际中,发生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按照以下流程:
1、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申请被受理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会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3、开庭审理
仲裁庭在开庭的五日前,会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注意,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申请人会被撤诉自理,被申请人会被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会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能达成协议的,仲裁庭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反之,仲裁庭会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会在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