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证的有效期多长时间
失业证有效期为一年,持失业证的失业人员应于到期前15日内到原发证机构进行延期审验,未经审验的失业证视为无效证件。
根据国家、省、市的政策规定:未能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且有就业要求的城镇普通初、高中毕业生不能在毕业后,立即办理《失业证》,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到市、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劳动预备人员登记手续,核发《青岛市劳动预备人员证》。其中,户口属市内四区的,到市人力资源市场劳动预备制窗口办理;户口属五市三区的,到当地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个人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或自愿选择培训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后,持《预备人员证》、毕业证或职业资格证书、个人档案、户口簿、1寸免冠近照两张等材料,市内四区人员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五市三区人员到户口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证》。
二、办理流程
1、劳动者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证》
2、工作人员审核申办者提交的资料
3、审核通过,则受理申请;审核未通过,则告知未通过的原因
4、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初审后,送往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复核
5、(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复核后,汇总上报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6、(区县)就业管理机构复审认定后,对审核合格的盖章,同时录入全省街道社区信息平台管理系统并报市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备案
7、通知申办人到申办处领取《失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