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反贪局办案期限大体为6个月。检察院反贪局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简称反贪总局,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内部的重要职能机关,是贪污贿赂的中央检察工作部门。但它与国家预防腐败局是不同的,反贪总局与国家预防腐败局本身的定位是不同的,反贪总局的改革不会对国家预防腐败局有影响。
1、主要职能
它的主要职能是打击贪污、贿赂,重大案件侦查。主要负责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参与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全国性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协作;研究分析全国贪污贿赂等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贪污贿赂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
2、期限
检察院办理的渎职类案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为14天;取保候审在逮捕前,由犯罪嫌疑人或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其委托的律师可以提出。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逮捕的,在拘留后3日内由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部门审查。特殊情况下,移送审查的时间可以延长1到4天。接到逮捕的意见书后,在7天内,决定是否逮捕(决定逮捕的同时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条件,可以进行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逮捕后一般得侦查羁押期限是2个月,还有可能延长。人民检察院自侦完毕后,可以进入起诉阶段。
3、流程及时间
(1)对于案件线索的审查在7日以内作出处理;
(2)受理后七日以内进行备案,不同的意见,应在十日以内将意见通知报送备案的下级人民检察院。同时对要案线索的初查处理在作出决定后十日以内按照备案的范围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侦查部门接到举报中心移送的举报材料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将处理情况回复举报中心;下级人民检察院接到上级人民检察院移送的举报材料后,应当在三个月内将处理情况回复上级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
(3)在律师提出会见的时间分为两类:一类为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四十八小时以内安排会见的具体时间;另一类为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案件的情况和需要在五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受委托的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决定。
对于犯罪嫌疑人的传唤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