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议履行后威胁被害人,协议有效吗

和解协议履行后威胁被害人,协议有效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协议履行完毕之后威胁、报复被害人的,应当认定和解协议无效,检察院可以对嫌疑人批准逮捕或者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五百零四条 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友等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方法强迫、引诱被害人和解,或者在协议履行完毕之后威胁、报复被害人的,应当认定和解协议无效。已经作出不批准逮捕或者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撤销原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或者提起公诉。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程序有哪些

首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被害人告知对方的和解意向、和解的相关规定以及双方当事人各自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各自的诉讼阶段作为中立的第三方积极促成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会面、交谈,组织和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以达成和解。在和解的过程中,主持者应保持客观、中立,不得偏袒或欺瞒任何一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承认自己的罪行并真诚悔罪,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被害人带来的伤害,通过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双方最终就上述问题形成一致的意见,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即达成和解。

其次,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可以以书面形式交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审查,也可以以口头形式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陈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发现任何一方采取暴力、胁迫、欺骗等方式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基础上和解的,应当认定和解无效,和解过程有其他人参加的,还应当听取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这里规定的"其他有关人员"是指与该案有利害关系人的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如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等,也应当听取他们的意见。双方当事人如果是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对双方当事人的自愿性进行确认,并审查和解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否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经审查,认为和解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达成且内容合法,符合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条件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由双方签字,作为履行和解协议和依法从宽处理的依据。在理解和执行本条时应当注意:公诉案件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和解协议中应有被害人谅解的内容,但不应涉及刑事责任的处理。和解协议中包含被害人表示不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意愿的内容的,对司法机关没有任何约束力,刑事责任最终取决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以此作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理由。

相关主题

相关新闻

刑事案件手续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手续是怎样的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1、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

交通肇事罪酌定不起诉的标准

一、交通肇事罪酌定不起诉的标准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分三种情形:第一,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情

刑事报案是否要带证据材料

一、刑事报案是否要带证据材料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公安机关举报犯罪活动的,如果有证据的可以提供证据材料,如果没有证据的,由公安机关调查,确实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

被告采取强制医疗如何辩护

一、被告采取强制医疗如何辩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强制医疗的被告一般是由其监护人或者辩护律师进行辩护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出具辩护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

东莞对司法部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认定的初审办理需要什么要求

一、办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五)品行良好

派出所材料送检查院被驳回处理怎么办

一、派出所材料送检查院被驳回怎么办如果公安机关有新的证据,或者对检察院的补充侦查不服,可以重新要求审查。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是指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

立案通知书要多久下达

一、立案通知书要多久下达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是需要立即下达立案通知书的。二、警察不立案怎么办1、要求公安说明不立案理由,并给予书面材料。2、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请。《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

刑事案件在哪些地方立案

一、刑事案件在哪些地方立案(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律另有规定的有:(1)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不需要经过侦查的自诉案件;(2)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3)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4)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

检察院批捕退回几次是什么意思

一、检察院批捕退回几次是什么意思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并退回案卷。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期限2个月,而不是补充侦查,因为已经批捕了。二、检察院二次退回公安意味着什么检察院把案子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说明事实或者证据存在一些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

纪检委可以否刑讯逼供

一、纪检委可以否刑讯逼供即使是中纪委也没有权利进行刑讯逼供,但是纪检委也不会无缘无故就找一个人的,所有更多还需要自我反省。刑讯逼供罪,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含公检法、纪检、监察、及一切国家公职人员,总之,这里的“司法权”是“泛司法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刑
4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