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2019
1、个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
2、受理审核;
3、审核通过,办理提取手续:打印《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确认,单位返联还单位经办人。
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二、优化租房提取政策
规范了租房备案提取金额计算方式,增加无备案租房提取规定和调整租房提取限额执行标准规定,并加强对违规提取的管理规定。
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应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有效期内申请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租赁备案时间(扣除已提取的租赁备案时间),且不超过本市规定的月度及年度租房提取限额。多人承租同一套住房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承租人租赁住房提取总额不超过当年度该套住房的提取限额。
提公积金付房租
每年累计不超过1.6万元
最新印发的《关于调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提取限额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提取限额进行了调整。《通知》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
根据《通知》,在职工提供租房备案凭证的情况下:
◆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34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
◆ 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68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2万元。
◆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0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
◆ 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0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4万元。
◆ 租住住房位于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8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
◆ 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92万元。
职工未提供租房备案凭证的情况下:
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职工及其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8万元。
根据《通知》,一套住房有多人承租的,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内,该套住房累计租赁提取总额不超过3.2万元。自然年度是指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