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以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用人单位与员工所签合同到期,接下来双方自然就会考虑要不要继续签约,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约或者降低原来标准续签的,用人单位就当然需支付补偿金。
2、有些用人单位由于合同规则尚在制订中,还拿不出手,与员工约定在以后补上合同,仅仅存在口头协议,当合同出台后需要签订时,员工如果不愿意签订,单位将解约,这种情况补偿费也是少不了的。
3、因为有些公司的职业工种不同,与员工不是按时按日计算工资,而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4、被迫离职也会有补偿金,但必须是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如拖欠工资、暴力强迫员工干活,迫于无奈的情况下,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5、在签订合同后,合同还没到期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约,那毫无疑问,用人单位必须要支付补偿费。